《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》规定,甘肃省从2014年1月1日起,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.008mm、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地膜。
        同时据卓创资讯调研,华北地区农膜生产厂家目前订单跟进偏差,西北地区地膜订单延后明显。
        整体来看,此条例的颁发已明显打击超薄地膜的生产和需求,对后期地膜污染起到一个良好的示范作用。
    【责任编辑:(Top) 返回页面顶端
友情链接图片
网加思维  中国塑协  中国农膜  河北润尔  长江证券  河北工程大学  北京化学工业研究院  
XML 地图 | Sitemap 地图